具体来讲,过程性评价的成绩包括过程性评价成绩与国家统考笔试成绩两部分。考生过程性评价成绩构成为: 网上自学(学习时长)占40分、做习题占50分、综合测评占10分(综合测评按满分100分评分,按得分除以10记分。考生可多次自行测评, 取最高一次记录成绩。综合测评不及格者(未达到6分及以上),不能取得过程性评价成绩。),得分在70分及以上者,即达到了学习的标准, 可得该课程过程性评价成绩30分;70分以下为未达到学习标准,其过程性评价成绩为0。
参加过程性评价的课程总成绩=30(过程性评价成绩)+笔试成绩×70%,若考生过程性评价成绩为0,则不合并成绩。 合并后的成绩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和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并记入考生考籍档案。 过程性评价成绩有效期为2年。若考生本次成绩合并后不及格,省自考办保留其过程性评价成绩,并在下一次合并成绩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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