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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的性质、任务、报考条件

时间:2015-02-28  作者:河南函授|成教|成人高考|成人教育|自考网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目前除台湾省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开考,是我国规模最大的社会化开放式高等教育。

我国的高等教育分为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几种形式。参加高考或成人高考成绩优秀的,可取得进入普通高等学校或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接受高等教育的资格;而自学考试属于水平性考试,参加自学考试接受高等教育不需要通过入学考试,考生自主选择专业报名参加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级自学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考试。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需按有关规定报名。报考本科各专业的考生,待考生办理本科毕业证书时,必须交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的专科及以上的学历证书,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不予办理本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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