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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财经)第五章串讲

时间:2019-06-21  作者:河南函授|成教|成人高考|成人教育|自考网
  第一节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一、 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一) 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的特征是:
  
  ⑴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⑵合同的主体是两方以上的当事人;
  
  ⑶合同的目的是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
  
  ⑷合同是当事人平等、自愿协商的法律行为。
  
  (二)合同的分类
  
  合同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实践中的合同分类主要是《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有名称的合同。
  
  《合同法》规定的15类合同分别是:
  
  1、 买卖合同,即购销合同,是出卖人(买方)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给买受人(买方),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是供电(水、气、热力)人向用电(水、气、热力)人提出供电(水、气、热力),使用方支付电(水、气、热力)费的合同。
  
  3、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人的合同
  
  4、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5、 借款合同,即借贷合同或信贷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偿还借款本息的合同。
  
  6、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7、 承揽合同,即加工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8、 建设工程合同,即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交付价款的合同。
  
  9、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顾客或货物从起运点运送到约定地点,旅客或托运人、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运输费用的合同。运输合同包括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
  
  10、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或技术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11、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12、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储费的合同。
  
  13、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14、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人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15、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除此之外,其他法律规范也涉及到一些实践中常用的有名称合同,比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农村承包经营合同、粮食收购合同、劳动合同、保险合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等。
  
  二、合同法概述
  
  (一) 合同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适用
  
  合同法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上的合同法是指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合同法》,该法共23章,428条,分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总则内容包括:一般规定,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和转让,权利义务的终止,违约责任和其他规定;分则规定了前述15种合同;此外还有附则部分。《合同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同时废止。
  
  广义上的合同法除了〈合同法〉之外,还包括合同管理、合同仲裁以及规范其他合同类型的法律法规。
  
  《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该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使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法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法》规定了如下基本原则:
  
  1、 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不论其是经济组织还是个人,不论其经济实力大小、社会地位高低,各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平等原则最集中反映了合同法律关系的特征。
  
  2、 自愿原则。即自愿订立合同原则。合同当事人从事何种经济交易,与谁订立合同,是否订立合同,由当事人自由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依法必须订立合同的除外。
  
  3、 公平原则。合同当事人对经济活动所带来的预期利益,要公平合理、等价有偿,不能显失公平。
  
  4、 诚实信用原则,简称诚信原则。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和旅行合同市,要讲道德,守信用,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思,按照各方共同的约定行事,不得有欺诈、胁迫等行为。
  
  5、 合法原则。合同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合法原则要求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要合法、合同内容要合法、履行合同要合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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